•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1:54:50 股吧网页版
张小泉: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6-016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 号运通网城园区 5 号楼 13 层会议室。

9、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议案 1.00、2.00、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