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简称:张小泉 证券代码:301055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由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公司进行权益的授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等。但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3.232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600.00 万股的 2.1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8 人,激励对象为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4.48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50%、50%。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归母净利润增长率(A)
考核年度
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 以公司 2025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以公司 2025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除限售期 2026 年 2026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2026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5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 (1)以公司 2025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
第二个解 公司2027年归母净利润增长不低于30%; 公司 2027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24%;
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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