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6-014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6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4 月 10 日、2026 年 4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1.71%(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结合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已披露的公告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向公司合并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询问并收到书面回函,公司合并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
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向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询问并收到书面回函,张小泉集团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张小泉集团已经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程序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目前正在推进张小泉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相关事项前期已经披露。
7、经核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8、股票异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了 2025 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
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目前相关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
不存在需说明或单独披露差异的情形。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相关主体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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