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6-018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4 月 16 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
到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或“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富春控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情况概述
2025年6月10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富春控股集团重整,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集团管理人。
2025 年 6 月 17 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张小泉集团的重整
申请,并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张小泉集团管理人。
2025 年 7 月 28 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对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
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5 年 7 月 29 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
任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并发布了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2025 年 7 月 31 日,管理人发布《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资产推介
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5 年 10 月 20 日,管理人发布《关于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经债权人会议表决,《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关于非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方案》《债权人委员会组织方案》表决通过,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五家债权人
当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出资人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担保债权组表决未通过。
2025 年 12 月 17 日,管理人发布《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张小泉
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并经债权人委员会审议启动张小泉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
2026 年 3 月 2 日,管理人发布《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表决事项二次表决通知》,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未通过的表决事项进行二次表决,包括:(一)《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二)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2026 年 3 月 27 日,管理人发布《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二次表决表决结果公告》。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无债权人新增当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2026 年 4 月 7 日,管理人发布《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69 家公司实质合并
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张小泉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管理人将张小泉集团
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告知如下:
“2026 年 4 月 14 日,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召开投资人遴选评审会。经
评审,确定由杭州富阳瀚朋启琛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张小泉集团的中选投资人。截至本函发出之日,管理人已向投资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但尚未与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张小泉集团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 44,043,70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9.09%)。
鉴于目前相关方尚未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是否能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相关工作进展将由管理人另行告知。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3、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提醒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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