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6-021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解除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收到张
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告知函》,有关具
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解除冻结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类型
张小泉集 否 3,600,000 8.17% 2.38% 2026 年 4 2026年4月 司法再冻
团 月 15 日 22 日 结
注:1、“占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
购股份数后股本 151,427,676 股计算所得,下同。
2、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 2 位小数,如存在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小泉集团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
司法再冻结、司法标记情况如下:
累计被司法冻 累计被司法再冻 累计被司法 合计占其 合计占剔除回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结股份数量 结股份数量(股) 标记股份数 所持股份 购股份后公司
(股) 量(股) 比例 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 44,043,709 28.23% 0 9,870,000 0 22.41% 6.52%
注:1、“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 156,000,000 股计算所得,下同。
2、上述被司法再冻结股份产生的孳息(即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派发的现金
红利等)亦一并被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小泉集团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合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 44,043,709 28.23% 0 0.00% 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本次解除司法再冻结事项系富春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向涉及保全、
执行张小泉集团财产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中止执行,相关法院受理申请
并办理相关股份的解除司法再冻结所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