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牛宇龙,作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 年 11 月 27 日,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自公司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正式生
效,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牛宇龙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及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三级律师职称。2024 年 5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杭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委员会委员,浙江省陕西商会副会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
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
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7 5 1 1 0 4 4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外,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设委员会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1.1 提名王傲延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27 日 1.2 提名王海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提名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25 日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0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月 16 日 1.1 提名李赫然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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