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6-03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经营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任期内的董事。
2、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适用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3、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3)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4)公司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适用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如有)以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其中:
(1)基本薪酬占约定年薪的 50%,根据其岗位职责、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2025 年度薪酬标准及 2026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等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分为日常绩效薪酬和年终绩效薪酬。
日常绩效薪酬占约定年薪的 20%,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岗位具体分管职能的实际完成情况,随基本薪酬月度预发,按季度考核结果多退少补。
(3)年终绩效薪酬占约定年薪的 30%,根据年初制定的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年度战略重点工作事项的达成情况和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履职表现等进行综合绩效考核后发放。年终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应根据年度审计结果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4)专项奖励(如有)
鉴于 2026 年处于公司战略实现以及业绩阶段性突破的关键期,为实现对经营管理团队的长效激励,确保公司中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如公司 2026 年度核心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超过预期目标,公司给予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经营管理团队专项奖励,授权董事长根据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贡献等组织确定具体分配方案并实施发放。
(5)中长期激励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
三、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津贴按每年度发放。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工资发放相关制度确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与个人年度绩效挂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