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6-036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针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
内(即 202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
间,共有 2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结合公司筹划及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经公司核查并结合前述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前述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不存在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任何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限定了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的相关知情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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