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应朝阳现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应朝阳,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
师。1989 年 8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湖州市司法局基层办事处科员,1993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历任浙江正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主任,2018 年 1 月至
今任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
极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
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通讯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应朝阳 6 6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在会议前主动了解会议背景,全面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 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进行深入研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好充分准备。 会议期间,本人积极与管理层沟通,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与日常经营动态,并以审 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 部审批程序,决策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
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现场出席会议 1 次,实时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动态,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要求,切实履行提名委员 会的职责。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本
人应出席会议 4 次,现场出席会议 4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认真听取内控审计部工作报告、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等 情况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并结合自 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
未少于 15 日,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不仅现场参加董事会、
股东会等各项会议,还实地考察了公司生产车间、研发中心等场所。在此基础上,本人进一步强化了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责任意识,旨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与风险管控提供更具针对性和价值的建议,助力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优化与提升。
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