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井东先生、副总经理邓高忠先生及副总经理沈永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井东先生持有公司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的比例为 0.1034%),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比例为 0.0129%,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副总经理邓高忠先生持有公司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的比例为 0.1034%),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比例为 0.0129%,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副总经理沈永华先生持有公司 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的比例为0.0775%),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比例为 0.0097%,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张井东先生、副总经理邓高忠先生和副总经理沈永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
张井东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18.00 15,000 0.0130
2025 年 7 月 23 日
邓高忠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17.03 15,000 0.0130
2025 年 7 月 17 日
沈永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16.95 11,200 0.0097
2025 年 7 月 17 日
注: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均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2、减持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116,969,438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1,293,655
股后的股本 115,675,783 股为计算依据;
3、减持均价为采取四舍五入后的均价。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0,000 0.1034 45,000 0.0389
张井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0 0.0258 15,000 0.01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0 0.0775 30,000 0.0259
合计持有股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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