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或“公司”)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汇隆新材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在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
终止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2025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24-089 、2025-046)。
二、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5 年,公司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入权益的 期末投资金额
衍生品投资 初始投资金 本期公允价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期末
期初金额 累计公允价 占公司报告期
类型 额 值变动损益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金额
值变动 末净资产比例
远期结售 3,250.73 -42.83 500.12 - 4,294.21 5,709.81 1.53 0.002%
汇、外
汇期权
合计 3,250.73 -42.83 500.12 - 4,294.21 5,709.81 1.53 0.002%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
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
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衍生品投资业务产生实际收益 455.76 万元。
近年来,公司陆续购置先进进口设备,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公司相关
业务开展过程中会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规避和防范外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开展外
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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