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德游)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9 月 15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就任公司独立董事,
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成员职务。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余德游,199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副教授,浙江省青年人才,入选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全球前 2%顶尖科学“年度影响力榜单”。2020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理工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特聘副教授、副教授、人事处副处长;兼任浙江联胜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副总、中国印染行业协会环保专委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学家分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股东会,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共计召开股东会 1 次,
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公司董事会,列席了 1 次股东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陈刚 4 4 0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现场方式 通讯方式
0 1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5 年度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成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亲自参加了 1 次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亲自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重点审议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首次授予相关事宜等事项。2025 年度任职期间,没有召开提名
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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