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057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顺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包括 2025 年董事会会
议召开情况和董事会对公司在 2025 年内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刚先生、余德游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王朝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业务经营管理以及执行公
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113,567.22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40,492,388.68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 4,049,238.8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 272,874,988.3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85,713,768.85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969,43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1,293,655 股后的股本
115,675,7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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