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057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 诉讼(仲 诉讼(仲
裁)人 (被仲 裁)事件 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
金亚科 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
投资者 技、周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
旭辉、 万元 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
立信 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
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
保千 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里、东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
北证 2015 年重 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投资者 券、银 组、2015 1,096 万元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
信评 年报、2016 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估、立 年报 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
信等 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
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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