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发行人”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汇隆
新材新股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3 年 6 月 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鉴于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汇隆新材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 号
法定代表人 钱文海
保荐代表人 周旭东、张航
联系电话 0571-87902754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057.SZ
注册资本 11,696.9438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法定代表人 沈顺华
实际控制人 沈顺华、朱国英
联系人 谢明兰
联系电话 0572-889972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年4月13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6月8日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5年度报告披露于2026年4月28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发行人合
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督导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对发行人董事、原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7、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2025 年 7 月 1 日,保荐机构向汇隆新材出具了《关于变更浙江汇隆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因原保荐代表人钱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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