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科工”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粮科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0 号)核准(自 2022 年 9 月 21 日起,公司全
称由“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1,960,000.00 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5 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361,95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53,101,729.3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08,856,270.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
“XYZH/2021QDAA201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预计金额增加 0.01 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308,856,270.6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支行、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等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工科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工科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国粮检测认证(武汉)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由于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粮食加工
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二期)已结项,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及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随之终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管理提升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结项,剩余募集资金
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使用,使用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专户尚未销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仍正常履行中;其
余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18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21,631.1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6 年 6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月 18 日累计投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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