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301058 证券简称:中粮科工 公告编号:2025-046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粮油定制装备智造及成套集成核心技术创新平台项目”,并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全部变更投入至新募投项目“新型脱皮机组项目”和“综合能源管理系统节能设备投资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开立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等手续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同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工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0 号)核准(自 2022 年 9 月 21 日
起,公司全称由“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1,96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1,95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53,101,729.3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08,856,270.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
“XYZH/2021QDAA201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预计金额增加 0.01 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308,856,270.65 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工科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工科及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无锡中粮工程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501012702746318 新型脱皮机组项
有限公司 无锡分行 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
甲方 2: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以下合称“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0501012702746318,截至2025年7月4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2新型脱皮机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2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方1、甲方2、乙方应当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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