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粮科工: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301058 证券简称:中粮科工 公告编号:2025-060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粮油定制装备智造及成套集成核心技术创新平台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全部变更投入至新募投项目“新型脱皮机组项目”和“综合能源管理系统节能设备投资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开立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等手续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同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国际”)、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0 号)核准(自 2022 年 9 月 21
日起,公司全称由“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1,96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1,958,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53,101,729.3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08,856,270.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
“XYZH/2021QDAA201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预计金额增加 0.01 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308,856,270.65 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商国际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商国际及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华商国际工程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能源管理系
公司 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411907971210001 统节能设备投资
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

甲方 2: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与甲方 1 合称“甲
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以下合称“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
为411907971210001,截至2025年8月22日,专户余额为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综合能源管理系统节能设备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