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
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司换届选举完成后,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齐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埃塞克斯大学博士,教授职称。
2012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暨南大学,其中 2012 年 5 月至今担任管理学院会计系教
授,2020 年 6 月至 2023 年 11 月担任管理学院院长助理, 2023 年 11 月至今担
任管理学院副院长,2016 年 5 月至今兼任管理学院国际部主任;2022 年 2 月至
2026 年 3 月就职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
今就职于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2025 年度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
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公司报送的各次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5 次。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事项,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内出席了董事会 1 次、列席了股东会 1 次,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实际
应参加 现场出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应列席 列席
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1 1 0 0 0 否 1 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 ESG 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内出席了审计委员会 2次,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出席了提名委员会 1 次,
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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