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江辉平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年度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江辉平,197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2003 年 7 月毕业
于南卫理公会大学统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曙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曙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如皋曙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雄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卓平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化学曙光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寿县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上海曙海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上水低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上水低碳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23 年 12 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对董事会涉及的非关联相关议案均投了
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关联议案已按要求回避表决。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江辉平
5 5 0 0 否
公司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内审
报告、续聘会所、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对各项议案材料进行了审阅,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购买董责险、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了会议,对薪酬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慎评估并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各项议案材料进行了审阅并作出独立判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赋予的监督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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