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6-017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 5 万元人民币(含税),按年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1、基本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岗位职责、行业薪酬水平等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相关薪酬方案执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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