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14时00分至15时30分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25-9:30,9:30-11:30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达路88号上海艾录三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432,277,187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1,708,5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08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
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谢嘉湖、马敏英律师通过
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9,689,543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6.9415%。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股份2,018,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671%。
(4) 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人,代表股份2,018,95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人,代表股份2,018,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671%。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安康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74,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4%;反对8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2%;弃权
10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4,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385%;反对8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211%;弃权10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03%。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8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6%;反对7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9%;弃权
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3,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225%;反对7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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