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4时00分至15时30分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25-9:30,9:30-11:30及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588号。
5、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432,277,187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1,523,80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65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
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谢嘉湖、桂逸尘律师通过
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9,689,54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6.9415%。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1,834,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243%。
(4) 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1,834,25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2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1,834,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243%。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安康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提案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48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8%;反对1,00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8%;弃权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686%;反对1,00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524%;弃权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9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1 关于修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52,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9%;反对9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3%;弃权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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