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9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2月2日,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19日,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4、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
5、2024年2月26日,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6、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5.0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01.48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一)首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
1、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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