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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4 18:46:41 股吧网页版
海锅股份: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360,724 股 剔 除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股 份 数 2,055,466 股 后 的
102,305,2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345,788.7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由 2,055,466 股变更为 0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360,7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654,108.60 元。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360,72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227 盛雪华

2 02*****949 盛天宇

3 00*****988 钱丽萍

4 08*****703 张家港华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0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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