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余丹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余丹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8903303
电子信箱:zhengquan@zjghgxny.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余丹阳女士,1993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职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 4 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丹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丹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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