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3: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天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其中董事钱晓达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承宝先生、王章忠先生、邹国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360,7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654,108.60 元。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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