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7 号),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082,9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02元,共计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 250.00 万元(不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承销费用)、保荐费 48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9,270.00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
联席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720.5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49.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8,549.49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29,488.9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3.28
项目投入 D1=B1+C1 29,488.9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13.2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9,173.8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9,188.50
差异[注] G=E-F -14.69
注:差异部分系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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