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信证券”)作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对万事利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实质性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存货与成本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内容。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符合自身需要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该制度已明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权责关系,监督并促进各类资产的合理使用,保障资产安全;主要包括资产编号规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置、领用、维修、调拨、折旧等。公司已规范固定资产盘点要求,财经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物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或局部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
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2、销售业务
公司每年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批;销售计划分解至各部门,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公司定期对销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销售策略。通常以销售人员提交周报、月报,部门内部定时召开销售分析会议等形式开展分析工作。公司销售合同由销售部门制定框架协议模板,由法务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公司各部门,按照既定的程序执行。销售收入的确认符合相关制度,并已对应收款项坏账进行计提与核销。
3、采购业务
公司高度重视采购业务管理,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并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实施。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从质量、环保、价格、交期等多维度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调查、初选与评定,经审批后纳入合格供应商清单,并定期开展评审。公司规范物料、固定资产的采购流程,涵盖合同与订单、价格、检验入库、对账付款等环节。仓库与品质部依据标准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并定期分析结果,确保物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采购部持续优化采购渠道,保障交付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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