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4 18:50:20 股吧网页版
显盈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5


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和 2025 年 7 月 2 日通过电子邮
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补充
通知的通知时限。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刘玲香女士,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因监事杨佳俊先生之直系亲属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作为本议案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因监事杨佳俊先生之直系亲属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作为本议案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因监事杨佳俊先生之直系亲属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作为本议案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