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5
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和 2025 年 7 月 2 日通过电子邮
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补充
通知的通知时限。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肖杰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宋煜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执行、修改、终止《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以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其他协议等;
(6)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条件及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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