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蒋培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现就2025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蒋培登,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1 年 6 月起担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1 年 10 月起
担任深圳天晨致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起担任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起担任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均已亲自出席。
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事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蒋培登 12 12 0 0 否 5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会上详细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会中参与议题讨论交流,结合专业经验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观、明确地发表表决意见。除回避表决情况外,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均亲自出席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财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掌握 2025 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对董事候选人及高管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慎审核,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的监督把关职责。
专门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3 3 0 0
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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