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
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2025 年度衍生品投资的总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衍生 计入权益 期末投资
品投 初始投资金 本期公允 的累计公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金额占公
资类 额 期初金额 价值变动 允价值变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期末金额 司报告期
型 损益 动 末净资产
比例
远期
外汇 0 0 13.37 0 7,949.41 5,549.06 2,400.35 3.09%
合约
合计 0 0 13.37 0 7,949.41 5,549.06 2,400.35 3.09%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
规范外汇套期保值行为。2025 年度,公司按照上述制度相关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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