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9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不
存在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 2025 年 1 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参与 5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就公司定期报告相关重大财务信息进行了内部审核,保证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审计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针对《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本人对相关审计
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
2025 年任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参与 3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根据行业及公司发展现状,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2 次,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此外,就《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通过核查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及合规性,一致同意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工作汇报,认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此外,本人督促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持续跟踪当年新出台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时对相关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财务处理产生的影响开展全面评估与风险提示,并就准则适用范围、具体执行要求向公司财务部门作出明确指引,督促公司结合业务实际规范执行,确保财务核算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针对公开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处罚案例,本人已善意提醒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对照,督促其对照监管要求
强化风险防控,针对性提升审计执业质量,切实发挥外部审计监督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出席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时跟进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并以电话、邮件、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向公司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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