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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37:01 股吧网页版
大地海洋: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汤临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的审查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参加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 9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没有缺席
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 2025 年 1 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同时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时刻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2025 年度,公司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共召开 3 次,就公司首次披露的《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以及《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2 次,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调研、管理层交流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 15 日,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等,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本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审慎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在审议时均予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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