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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39:05 股吧网页版
大地海洋: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余飞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参加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 5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会,不存在缺
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 2025 年 8 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关注公司人力资源、薪酬体系的建设情况。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2次,就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有关议案进行了审核。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项目进展等事项汇报,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及项目运营实效,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同时不定期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6 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 年任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二)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公司围绕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先后完成业绩考核指
标调整、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调整,并于 2025 年 11 月顺利实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本人认为,上述调整、归属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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