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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30 19:04:24 股吧网页版
凯盛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司董
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独立董事 4 名,
非独立董事中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名单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1. 非独立董事:王加荣先生、孙庆民先生、王荣海先生、王永先生、张海安先生、王剑先生、张清新先生,其中张清新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

2. 独立董事:张宏亮先生、田云女士、魏福禄先生、商光明先生;

3. 董事长:王加荣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选举张宏亮先生、田云女士、商光明先生、张海安先生、张清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宏亮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孙庆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王荣海先生、王永先生、胡发明先生、王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王荣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4、聘任王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其中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王荣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王赞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二)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

1、聘任杨紫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聘任翟乃洲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

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一)董事会秘书王荣海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3-2275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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