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9:04:42 股吧网页版
凯盛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提高决策效率,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要求,于本次会议召开之日以通讯、口头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

(二)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宏亮先生、田云女士、商光明先生、张海安先生、张清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选举张宏亮先生为主任委员,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加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四)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 聘任孙庆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 聘任王荣海先生、王永先生、胡发明先生、王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 聘任王荣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4. 聘任王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均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其中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事前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五)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紫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六)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该制度修订情况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