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0 17:05:21 股吧网页版
凯盛新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文利-届满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田文利-届满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2025 年 6 月 30 日届
满离任)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田文利,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69 年 11 月出生,山东
大学本科学历。1991 年至今在齐鲁工业大学工作,正研究馆员。2020 年 2 月至2025 年 6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董事
会审议事项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5 次,实际出席董
事会 5 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1 次。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 2025年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01 2025 年 3 月 13 日 第二次独立董事

议案》

专门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审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02 2025 年 6 月 13 日 第三次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议案》

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沟通,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提升,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多次交流,加深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主动查阅监管动态:时刻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

2、前瞻性研发方向调研:专程赴公司下属研究院济南分院进行实地调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