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年度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2 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
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50 人,注册会计师 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支机构。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 21.0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8.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0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2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线上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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