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6-013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 2027 年年度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①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依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如有未在公司任职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不因担任董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
②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和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工作、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后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以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和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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