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利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利强作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与独立性情况
王利强,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于 2024 年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现任江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江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以及副院长。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2025 年度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2025 年度任职期间: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履职期间,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审查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暂未召开会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1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客观的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六)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及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电话联系等方式,获悉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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