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本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完成特殊普通
合伙制转制,总部设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22 层 2206。大信所业务布局覆盖全国、辐射海外,在国内设立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9 家网络成员所。
作为我国最早开展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大信所首批取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逾 30 年证券业务执业经验,首席合
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所从业人员共计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团队
中,超 500 人具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签署经验,专业团队架构完善、实力雄厚,能够充分满足上市公司各类审计服务需求。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摘要、公司 2025 年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结果表示无异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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