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王庆太、曹晓兵
要约收购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6 年度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
财务顾问声明
本财务顾问接受王庆太、曹晓兵及其一致行动人崔子浩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财务顾问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自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对上述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通过日常沟通并结合上市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
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持续督导意见是在假设本次收购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照相关协议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职责的基础上提出的。本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基于的假设前提是上述资料和意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财务顾问未对上述资料和意见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二)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旨在就本持续督导期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内容仅限本持续督导意见正文所列内容,除非中国证监会另有要求,并不对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其他方面发表意见。
(四)本财务顾问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本财务顾问重点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以及其他机构就本次收购发布的相关公告。
目录
财务顾问声明 ...... 2
释义......4
一、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变动情况及标的股份过户情况 ...... 6
(一)权益变动情况...... 6
(二)标的股份过户情况......6
(三)财务顾问核查意见......6
二、关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情况......7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 7
四、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后续计划的落实情况......9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
计划......9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10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11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12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12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12
五、提供担保或借款情况......13
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 13
七、其他事项 ...... 13
八、持续督导结论......13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具有以下含义: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庆太、曹晓兵要约收购西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6 年度第一季度持续督导
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 指 2026 年 1 月 2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期间
国金证券、财务顾问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多瑞医药、上市公司 指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 指 王庆太、崔子浩、曹晓兵
让方
收购人 指 王庆太、曹晓兵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 指 崔子浩
西藏嘉康 指 西藏嘉康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舟山清畅 指 舟山清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青岛清
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转让协议》 指 2025 年 10 月西藏嘉康、舟山清畅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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