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3
股票简称:新瀚新材 股票代码:301076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六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4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就需要发行人及各相关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核查的有关问题逐项落实,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在本回复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加粗、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楷体(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
目 录
目 录...... 2
问题 1...... 3
问题 2...... 9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其中用于年产 8100
吨高性能树脂、复合材料及其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年产 5000吨单体及其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高性能复合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报告期内尚未实现 PAEK 树脂及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工作,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年产 3000 吨 PAEK(聚芳醚酮)树脂、5100 吨复合材料,平均年毛利率为 35.72%;项目二系公司新增现有产品产能,达产后将新增年产 5000 吨 DFBP(氟酮)单体的生产能力,平均年毛利率为 25.04%;项目三为研发项目,将建设复合材料相关的研发和测试中心。本次项目已取得备案证,备案证号为宁新区管审备〔2026〕746 号,尚未取得环评、能评。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南京亿立特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立特),发行人持有亿立特 95%的股份,发行人核心管理团队成立的南京凌风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部技术团队成立的汤原凌风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亿立特 5%的股份。
发行人前次 IPO 募投项目发生多次延期和项目变更,其中年产 8000 吨芳香
酮及其配套项目产能利用率为 32.62%且实际效益远低于承诺效益。
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常州创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创赢)主营产品为 PEEK 型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8.38%,货币资金余额为 11,423.21 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58,000.00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前募存在多次变更延期情形,前期立项及论证是否审慎,前募未达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前募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因素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影响。(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投资,在前次募投项目尚未完全完成并满产、实现效益远低于预计效益的情况下,进行本次募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3)结合项目一生产产品、应用领域、与现有产品和现有应用领域的区别、生产工艺及技术是否掌握,是否与现有产品工艺和技术存在较大差别等,说明该项目是否属于新产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具体情形,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生产、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人员、专利储备;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4)结合项目一行业空间,竞争现状,竞争对手的产能和扩产情况、本公司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募投项目之间的匹配关系等,说明本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5)本次三个募投项目共用一个备案证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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