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其他机构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增资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瀚新材”)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其他机构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关联方南京凌风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凌风松”)、其他机构汤原凌风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凌风跃”)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南京亿立特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亿立特”)进行增资。三方计划以共计5,000万元现金认购南京亿立特共计5,00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该交易以下称为“本次增资”)。其中,新瀚新材以自有资金3,750万元认购南京亿立特3,75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凌风松以自有资金750万元认购南京亿立特75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凌风跃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认购南京亿立特50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南京亿立特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共同增资方凌风松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严留洪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严留新,副总经理汤浩,财务总监王忠燕及董事、董事会秘书李翔飞为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增资事项所涉关联交易发生额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严留新先生、秦翠娥女士、严留洪先生和李翔飞先生对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共同增资方情况
1.南京凌风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南京凌风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MAKCFLJF7N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严留洪
出资额 壹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26年4月20日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宁六路606号E栋1047室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经营范围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认缴份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式 (万元)
1 严留洪 货币 150.0000 10.00%
2 严留新 货币 1050.0015 70.0001%
3 汤浩 货币 150.0000 10.00%
4 李翔飞 货币 49.9995 3.3333%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