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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6:00:21 股吧网页版
新瀚新材: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8号)核准,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瀚新材”)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并于2021年10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新瀚新材”,股票代码“301076”。公司聘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鉴于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在法定持续督导期内使用完毕,中泰证券2025年、2026年仍需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于近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承销与保荐协议,聘任其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完成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泰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中泰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唐凯先生、王银龙先生(简历附后)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
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并承接中泰证券尚需完成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泰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唐凯,男,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高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柏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浙江亿得首次公开发行、共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路畅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五洲新春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正丹股份可转债项目、昌红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福立旺可转债项目、龙蟠科技可转债项目。

王银龙,男,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瑞立科密首次公开发行、天奇股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聚灿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新希望投资可交换债、复星高科可交换债项目;以及苏豪控股集团收购通用股份控制权、南京化纤重大资产重组等并购重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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