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2: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王世杰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1 人,代表股份 113,565,34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77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3,072,44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48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492,89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28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5 人,代表股份 896,05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2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03,16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492,898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2898%。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0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8%;反对 156,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378%;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054%;反对 156,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705%;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1%。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0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8%;反对 156,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378%;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054%;反对 156,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705%;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1%。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02,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反对 159,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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