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星华新材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9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56.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633.6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7日到账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13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备案单位及文号 环评单位及文号
(万元)
年产反光材料2,400 年产反光材料2,400
万平方米、反光服 浙江省企业投资 杭州市生态环境
万平方米、反光服 饰300万件生产基 23,691.45 项目备案2017- 局余杭分局环评
饰300万件及生产研 地建设项目 330110-26-03- 批复[2020]46号
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568.47 020390-000
合计 32,259.92 -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92,1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556.37 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3,633.63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未使用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151.06万元。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超募资金
1 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 33,017.69 15,000.00
2 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 22,001.15 10,000.00
3 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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