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质押股权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东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东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旺智能”)原股东何运东、张国发购买其持有的东旺智能 70%股权。目前公司已向东旺智能委派董事、监事及财务负责人,并办理完成相关的
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2 月 9 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已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申请了并购贷款 1.12 亿元,用以支付本次股权交易的部分款项。同时公司持有的东旺智能 70%股权为本次并购贷款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并购贷款融资事项属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且本次质押担保不属于对外担保事项,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东旺智能 70%股权事项,是基于公司股权收购项目办理融资业务的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股权收购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本次申请的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产生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质押合同》;
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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